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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3年度南寧市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14日???
(聯系人:朱磊,聯系電話:5521576)
2023年度南寧市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為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以下簡稱農村危房改造),保障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結合《2023年度廣西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和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五個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持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農民主體。縣級人民政府是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整合資源,形成合力。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村民委員會是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機構,要做好組織、指導和服務工作。農戶是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的直接責任主體,要按照要求開展相關工作,確保農村危房改造任務順利完成。
(二)公平公正,陽光操作。各地要主動公開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有關標準,公平、公正確定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實行村、鎮、縣三級公示制度,實現陽光操作。
(三)因地制宜,集約節約。農村危房改造要優先利用原宅基地、閑置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建房,引導群眾建設經濟適用、安全節能、衛生美觀的現代新農居。
三、主要任務
2023年度全市計劃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任務253戶。其中,橫州市61戶、賓陽縣41戶、馬山縣13戶、上林縣18戶、隆安縣9戶、興寧區15戶、江南區(含經開區)13戶、青秀區27戶、西鄉塘區4戶、邕寧區15戶、良慶區1戶、武鳴區36戶。以上任務之外的新增危房、農戶符合條件的,各地須應納盡納、能做先做,先行組織實施,將力爭納入下一年度國家、自治區支持范圍。具體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改造對象。納入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圍,必須符合三個方面條件: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農戶身份屬性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無房或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區未達抗震標準(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包括易返貧致貧戶(即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農村戶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視為農村低保戶。
在同等條件下,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和誠信計生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無房戶、復員軍人(包括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下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退役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家庭、易返貧致貧戶和脫貧戶等予以優先安排。
(二)建設標準。學習借鑒浙江“千萬工程”經驗,提高農房建設質量。農村危房改造面積實行最低和最高限制。1人戶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戶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戶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農房要執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加強我區農房管控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建發〔2020〕3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農村新增宅基地審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20〕7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修訂桂自然資發〔2020〕70號文件部分內容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23〕27號)等文件規定加強鄉村規劃建設管理,發揮村莊規劃指導約束作用,按照“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農房建設規劃管控辦法或村莊規劃設計通則等要求審批新增宅基地和新建農房。新建農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充分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順應地形地貌,不隨意切坡填方棄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壞水系、不砍老樹,形成自然、緊湊、有序的農房群落。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在核發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前,應當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農房建設要滿足質量安全和抗震設防要求,完善農房使用功能,積極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和新型建造方式,建設清潔廚房,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建設,戶廁與住房同步設計、同步建造、同步投入使用。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城鎮供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進供水入戶,同步推進消防取水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廣裝配式鋼結構、木竹結構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進無障礙建設和改造。
(三)補助標準。按照自治區制定的基本戶均補助標準,脫貧縣戶均補助5.46萬元,其他縣戶均補助4.41萬元,優先使用中央資金,不足部分由各縣(市、區)自籌解決。
各地應根據危房等級、改造方式、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實施差異化補助。對無自籌能力的特殊困難農戶,按照標準(最低)建設面積建筑成本予以全額補助實行兜底解決。農村危房改造財政補助資金嚴格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財政或住建部門通過銀行直接撥付給農戶。由鄉鎮、村委會組織代建或采取統建的,可在明確改造標準、征得農戶同意并簽訂協議的基礎上,將補助資金直接支付給鄉鎮、村委會或施工單位。
(四)實施程序
⒈ 確定對象。按照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確定危房改造補助對象。對于保障對象中失能失智無法提出申請的特殊人員,由村委會(社區)幫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請。
⒉ 危房評定。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開展危房評定,將C、D級危房或無房戶或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區未達抗震標準的納入改造范圍。
⒊ 制定方案。以南寧市人民政府批準的《2023年度南寧市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代替可行性研究報告。各縣(市、區)、經開區要制定本地區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將任務分解落實到鄉鎮、村和危房改造農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⒋ 簽訂協議。鄉鎮人民政府要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改造合同或協議,明確補助標準、建設要求、完成時限、抗震要求、拆舊時間等內容。
⒌ 組織施工。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戶自行改造、自建房屋為主,農戶自建房屋確有困難且有統一建設意愿的,要幫助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統一建設。
⒍ 竣工驗收。實行縣、市兩級驗收制度,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會同財政、鄉村振興等部門和鄉鎮共同組成驗收組,及時并逐戶組織驗收;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市級抽查驗收,抽查比例不低于10%。
⒎ 拆除舊危房。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政策,經批準易地新建住宅的,應嚴格執行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
⒏ 撥付補助資金。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通過驗收的農村危房改造戶資料進行整理,于每月25日前提交同級財政部門,同級財政或住建部門于30日內通過“一卡(折)通”撥付資金(委托代建或統建的,直接撥付到代建方或統建方賬戶)。
(五)工作要求
⒈ 加強技術指導。組織技術服務隊走村入戶,指導農戶修繕農房和新建房屋;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應不定期到建房工地進行檢查指導。
⒉ 強化抗震設防。加強農村危房改造知識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文件要求,落實抗震措施。
⒊ 抓好建設管理。危房改造的新建房屋要按照桂自然資發〔2020〕70號和桂自然資發〔2023〕27號文件要求,規范開展宅基地審批工作,落實“一戶一宅”政策;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再開展宅基地審批工作。完善農房功能,配套建設衛生廁所和清潔廚房;加強特色塑造,保護傳統民居。
⒋ 抓好信息管理。嚴格落實“一戶一檔”要求,將農村危房等級評定結果、補助標準、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環節審批結果等資料歸檔,并及時將信息錄入全國農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統。
⒌ 減輕農戶負擔。積極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根據地方財力,對于特別困難的危房改造戶,可以通過財政貼息、給予風險補償金、投保政策性保險等方式支持農村危房改造。同時,在農戶投入和財政資金之外,積極引導信貸資金、民間資本、社會捐助、保險機構等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和支持農村危房改造。鼓勵各地采取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修繕加固現有閑置房屋等方式,供自籌資金和投工投勞能力弱的特殊困難農戶周轉使用。村集體也可以協助盤活農村閑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進行租賃或置換,可給予租賃或置換補貼,避免因建房而返貧致貧。
四、資金籌措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籌措主要渠道是財政補助和農戶自籌。經測算,農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平均造價約1200元,按每戶建房80平方米計算,戶均投資約9.6萬元。2023年全市實施農村危房改造253戶,計劃總投資約2428.8萬元。
(一)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156.85萬元。對3個脫貧縣(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連片特困地區縣)的補助資金,按照財政部等十一部門《關于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財農〔2021〕22號)中“確保當年安排脫貧縣的資金縣均投入規模不低于其他縣的縣均投入規模”的原則進行分配,以切塊方式下達。
(二)縣財政補助資金。各地可根據當地財力,合理安排補助資金。
五、實施步驟
(一)前期工作階段(2023年6月底前)。做好危房等級評定、危房改造對象確定、規劃選址、補助資金籌措和危房改造協議簽訂等工作。
(二)實施階段(2023年7月-10月)。印發年度實施方案,農村危房改造按照7月全面開工、10月基本竣工的進度推進。
(三)驗收階段(2023年11月-12月)。對年度實施項目進行驗收,全額撥付補助資金,按要求開展績效評價,及時總結經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統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組織開展房屋安全性鑒定、農房建設管理和培訓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鄉村振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認定易返貧致貧戶(即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和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要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村級組織實施、群眾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要加強資源整合,支持縣級人民政府整合涉農資金支持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危房改造。
(二)強化技術指導。各地要組織動員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危房鑒定、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切坡建房技術指導等工作。市級負責對縣、鄉鎮開展培訓,縣級負責對鄉鎮、村開展培訓,切實將技術標準、工作要求傳達至每一名工作人員,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因地制宜開展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增強農村工匠遵規守法、按規劃、按要求建房的自覺性。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通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上門宣傳等方式,加強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宣傳引導,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支持度。鼓勵村民投工投勞、就地取材開展建設,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吸納更多農村低收入群體就近就業。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使用過程監管,確保財政補助資金使用規范、安全、高效。要暢通違法違紀線索和問題舉報渠道,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杜絕吃拿卡要等違法違紀現象發生。要按照改造進度要求抓緊推動,及時報送進展情況,杜絕弄虛作假現象。
附表:2023年度南寧市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表
附件
2023年度南寧市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表
序號 | 市、縣名稱 | 任務合計(戶) | 備注(調整任務) |
南寧市 | 253 | ||
市本級小計 | 111 | ||
1 | 興寧區 | 15 | |
2 | 青秀區 | 27 | |
3 | 江南區 (含經開區) | 13 | 其中:江南區8戶、經開區5戶 |
4 | 西鄉塘區 | 4 | |
5 | 良慶區 | 1 | |
6 | 邕寧區 | 15 | |
7 | 武鳴區 | 36 | |
縣級小計 | 142 | ||
8 | 橫州市 | 61 | |
9 | 賓陽縣 | 41 | |
10 | 上林縣 | 18 | |
11 | 馬山縣 | 13 | |
12 | 隆安縣 | 9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 ? ? ? ? ? ? ? ? ? ? ? ? ? ? ? ? ?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 ? ? ? ???????????????????????????2023年11月1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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