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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寧建(科)發〔2025〕6號
自治區各有關單位,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4〕20號)精神,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4〕20號)精神,扎實推進建筑領域節能降碳,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為引領,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持續提高建筑領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加快提升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質量。到2025年,全區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城鎮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持續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建設,積極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用能中電力消費占比達到55%,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公共機構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降低6%,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取得積極進展。到2027年,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規模進一步擴大,近零能耗建筑實現種類和數量進一步增長,節能設計標準逐步提升,建筑用能結構更加優化,建成一批綠色低碳高品質建筑,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取得顯著成效。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城鎮新建建筑節能降碳水平。優化新建建筑節能降碳設計,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風,采用高效節能低碳設備,提高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和防火性能,大力推廣保溫結構一體化。加強新建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全過程管理,城鎮居住建筑執行75%節能標準,公共建筑執行72%節能標準,確保設計和施工執行率達到100%。積極推動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完善超低能耗建筑相關技術標準體系,鼓勵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建設。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100%達到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年運行能耗1000噸標準煤(或電耗500萬千瓦時)及以上建筑項目節能審查和驗收,嚴格執行建筑節能降碳強制性標準。(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各對業務部門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各對口業務部門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推進城鎮既有建筑改造升級。結合城市更新(城市體檢),對既有建筑節能基礎數據開展定期評估,建立地市級建筑節能降碳改造數據庫和項目儲備庫。以城市為單位制定年度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合理確定改造時序,搶抓國家“兩新”政策機遇,結合房屋安全情況,明確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和外墻保溫、門窗改造等重點內容,結合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小區公共環境整治、老舊小區改造、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等工作統籌推進。用足用好中央補助資金,支持銀川市、固原市、中衛市開展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部分的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改造后整體能效提升30%,公共建筑改造后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廳、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建筑運行節能降碳管理。加大高效節能家電等設備推廣力度,鼓勵市、縣(區)通過發放消費券、消費補貼等方式,引導居民淘汰低效能落后用能設備。完善自治區級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編制城鄉建設領域技術公告及綠色低碳建筑技術、材料、產品目錄,研究建立建設領域碳排放雙控指標路徑體系,完善自治區級公共建筑監測平臺建設,實現能耗信息采集、統計分析、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對標診斷和預警調控等功能。加快建立并嚴格執行公共建筑室內溫度控制機制,嚴肅查處違法用能行為。壓實業主或用戶責任,督促指導責任人定期開展公共建筑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調試保養,確保用能系統全工況低能耗、高能效運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建筑用能低碳轉型。結合實際統籌規劃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持續推動建筑太陽能光伏一體化應用,因地制宜出臺有利于建筑光伏發展的機制和政策措施,協同推動建筑光伏高質量發展。按要求執行《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規程》《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圖集》等地方標準,鼓勵工業廠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鼓勵建設以“光儲直柔”為特征的新型建筑電力系統,發展柔性用電建筑。因地制宜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領域太陽能、空氣能、生物質能、地熱能供熱應用。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常態化監管和評估,及時優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運行策略。提高建筑電氣化水平,推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提高居住建筑采暖,生活熱水等電氣化普及率。(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供熱計量和按供熱量收費。制定供熱分戶計量改造方案,明確每年度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分戶計量的目標任務和具體要求,逐步推動具備條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用熱量計量收費,戶內不具備供熱計量改造價值和條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可實行按樓棟計量。新建建筑應當符合國家建筑節能標準,供熱系統應當安裝質量可靠、切實可用的分戶控制、溫度調控和熱計量裝置,確保達到供熱計量要求。切實加強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和驗收等環節落實供熱計量裝置安裝的監管,供熱單位應當參加竣工驗收,保證達到分戶計量收費要求。加快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合理確定基本熱價比例和終端供熱價格。加強對熱量表的監督檢查。(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農房綠色低碳水平。堅持農民自愿、因地制宜、一戶一策原則,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提升新建農房圍護結構保溫性能,優化新建農房采光、防潮、通風性能。有序開展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對房屋墻體、門窗、屋面、地面等進行菜單式微改造。推動農村用能低碳轉型,引導農民減少煤炭燃燒使用,鼓勵因地制宜使用太陽能、空氣能、生物質能、地熱能、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進行取暖。(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廣綠色低碳建造方式。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穩步提升。嚴格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加快建設綠色低碳住宅。加大培育本地綠色建材認證機構力度,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推廣應用,不斷完善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納入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政府采購工程,應當采購符合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的綠色建材。持續開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統籌做好施工臨時設施與永久設施綜合利用。規范施工現場管理,推進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嚴格建筑拆除管理。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各地區要把握建設時序,堅決杜絕大拆大建造成能源資源浪費。(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推廣。依托區內外高校院所、科技型企業、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臺,開展綠色低碳建筑關鍵技術攻關,研發適宜寧夏地區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鼓勵引導高校圍繞綠色低碳建筑相關領域開展教學科研。持續開展低碳建筑碳排放雙控關鍵技術研究,發布《寧夏建設領域碳排放雙控指標實施路徑》,發布一批節能降碳先進技術典型案例,推動建筑領域先進適用技術成果轉化和示范應用。結合自治區人才戰略計劃,引導高校圍繞綠色低碳建筑等領域加強專業建設,著力培育綠色低碳建設專業技術人才,加強從業人員工程實踐培訓。(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完善建筑領域能耗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完善建筑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構建跨部門建筑用能數據共享機制。建立建筑不同階段節能目標碳排放雙控指標體系,統一碳排放核算方法,制定碳排放量、碳排放強度計算邊界界定。(自治區統計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強化法規標準支撐。加快修訂《寧夏回族自治區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完善建筑節能降碳配套政策,結合實際制定《建筑碳排放評價標準》《民用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計算技術標準》《農村住宅節能設計標準》等嚴于國家建筑節能標準的地方標準,科學準確量化建筑碳排放基準,提升城鎮新建民用建筑節能降耗水平。加快完善覆蓋設計、生產、施工和使用維護全過程的裝配式建筑標準體系。開展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能效測評,確保建筑達到設計能效要求。(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建筑領域節能降碳改造。統籌利用專項獎補資金及現有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等政策,支持建筑領域節能降碳技術的研發應用及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綠色低碳建筑試點示范項目建設等。落實支持建筑節能、鼓勵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完善綠色金融等產品和服務,支持超低能耗建筑、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智能建造、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和相關產業發展。(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寧夏局、人民銀行寧夏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各市縣(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署要求,充分認識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的重要性,高質量完成實施方案目標任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建筑領域高質量發展。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兼顧各方利益,有效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確保兜住民生底線。要廣泛開展建筑節能宣傳教育,結合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環境保護日等宣傳活動,加大對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宣傳力度,普及建筑節能降碳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引導全社會自覺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來源:寧夏自治區住建廳 官網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師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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