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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動智能建造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主要任務包括了五方面14項內容;其中明確:大力推行綠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鼓勵超高層、大跨度復雜項目優先采用鋼結構形式,倡導采用具備標準化特征的集成模塊化建筑、集裝箱建筑等新型、低碳、靈活、可循環的建筑產品。鼓勵集成廚衛、裝配式裝修,門窗、吊頂、墻面等內裝零部件選型在虛擬建造階段實行一體化設計。重點引導數字設計與信息技術服務業、裝配式部品部件智能生產線、新型建材研發、工程智能裝備制造等產業落地,逐步形成設計、生產、施工、技術服務協同發展的智能建造產業集群。詳情如下↓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關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動智能建造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副中心管委發〔2025〕7號
各相關單位:
現將《關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動智能建造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開)
關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動智能建造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副中心控規和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創建的一系列要求,全面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品質,系統推進建造方式轉型升級和智能建造產業發展,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北京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方案》《北京市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方案》等,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推動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以推廣全生命周期智能建造為載體,加大智能建造在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設各環節的應用,全面提高工程建設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建設質量、安全和品質,以智能建造發展的良好態勢帶動產業鏈上下游聚集,打造城市副中心高質量建設發展的新名片。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引領。突出企業市場主體地位,以實際需求為導向,激發建筑業轉型內生動力。充分發揮政府在頂層設計、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導作用,加快形成機制靈活、發力精準的智能建造助推體系,推動智能建造產業在城市副中心集聚,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
創新驅動,資源整合。準確把握新質生產力本質內涵,堅持向創新要效益,加強系統布局,以全局視野推進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設領域全方位、多維度變革,著力打造平臺經濟,帶動各類要素有效聚集,促進城市副中心建設質量提升。
多方參與,協同聯動。增強集成觀念,強化多元協同意識,充分發揮新一代信息技術在信息匯聚、經驗融合、需求響應方面的優勢,聚焦提升工程投資效益,不斷完善智能建造執行框架。
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結合城市副中心實際,圍繞重點區域、典型場景,有序推進工程項目試點示范,加大產業布局力度,加快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全面提升智能建造水平。
(三)發展目標
到2026年,智能建造適用技術在重點建設項目中實現全覆蓋,建立2個智能建造創新中心,搭建2個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建設20個以上智能建造試點示范工程,打造張家灣設計小鎮成為智能建造創新實踐基地,初步形成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并不斷壯大,專項投資保持連續增長,產業支撐經濟發展的功能地位顯著增強。到“十五五”末,在各類建設項目中普遍應用智能建造適用技術,智能建造產業集群規模效益、創新實力、市場競爭力充分彰顯,智能建造產業體系基本形成,實現高度集成和協同發展,北京城市副中心成為全國智能建造產業高地。
二、主要內容
(一)推廣基于數字設計的智能建造
1.推行數字化集成交付模式。鼓勵建設單位在方案設計初期組建包括設計、施工、運維等多方在內的項目實施團隊,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協同開展方案深化、編制招標文件、制定工程概算和委托設計合同等。依法必須招標的建設項目鼓勵采用工程總承包(EPC)形式,建設單位在投資決策階段可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咨詢單位完成項目級BIM模型創建。智能建造項目的工程總承包要合理確定合同價格形式,明確各方權責義務和各建設階段BIM交付標準,有條件的項目可在工期、造價等方面設置激勵條款。
2.采用BIM正向協同設計。鼓勵建設單位組織項目實施團隊建立基于協同設計平臺的橫向多專業、縱向多階段的協同工作體系,結合項目實際,自主制定智能建造考評指標體系,實施量化評估,提升項目設計管理系統性、科學性。引導設計單位遵循限額設計原則,實施全過程BIM正向設計,在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環節建立包含多專業信息的設計BIM模型,確保“一模到底”“實模一致”。推動施工、運維等參建方依托設計BIM模型深化各專業設計,提倡應用模型算量輔助工程造價控制,有條件的項目可在深化至功能級模型單元后開展方案比選,尋求技術經濟綜合目標最優化。
3.運用BIM驅動多場景仿真模擬。支持項目實施團隊加強BIM數據挖潛,由靜態模型應用向虛擬設計與施工轉變,不斷強化工程數據對項目決策的關鍵支撐作用。推動設計單位對建筑產品性能進行充分模擬論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光照、抗震、聲環境、能耗、氣流組織、碳排放、消防應急等數值模擬,根據反饋結果合理調整設計方案。推動施工單位進行動態仿真推演,應用基于BIM的可視化仿真工具,規劃場地設施布置,驗證關鍵工藝工法,精確模擬施工組織,科學優化施工進度。推動公共服務、生產、商業類項目的后期運營主體在BIM模型基礎上,應用專業軟件提前預測人流密度、交通組織、設施運轉等運營場景,從投資效益角度研判建設方案合理性。
(二)推廣以部品部件標準化為基礎的智能生產
4.把握生產源頭標準化。支持市場主體加強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供給能力建設,推動建立與地區條件相適應、與新型建筑工業化相匹配的BIM標準部品部件庫。鼓勵建材、設備供應商等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結合智能建造產業特征,逐步構建并開放模型化產品數據庫,依托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加強與智能建造實施主體間的數據共享,著力探索數字化產品招采等創新應用場景。
5.推動工業化建筑產品智能生產應用。推動建設單位積極探索模塊化建筑產品應用場景。推動設計單位制定重復單元的BIM部品部件庫,并在迭代應用中實現標準化、系列化。推動預制部品部件生產單位探索定型生產工藝工法和標準化操作流程,助力工廠少人化智能生產。推動施工總承包單位制定施工工藝工法和標準化操作流程,推進部品部件從原材料進場、生產加工到運輸吊裝全過程質量、成本和進度的管理。
6.推動構件集成化供應和可追溯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率先開展新型建筑工業化綜合試點,打造以部品部件工廠為樞紐的工程產品集成供應體系。鼓勵預制生產單位加強標準部品部件數據庫與自動化生產線之間的信息關聯,推動設計選型與零構件生產有效銜接。推行預制構件賦碼管理,應用射頻識別(RFID)或二維碼等身份識別技術,實現建筑部品部件從生產加工、入庫、儲存到調撥、出庫、運輸、進場驗收的全流程智能化可追溯管理。
(三)提升建造施工過程智能化水平
7.加大智能裝備應用研發力度。鼓勵建設項目積極采用智能化裝備,加大人機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智能測繪等智能裝備的推廣與應用,推廣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布料機等智能化工程機械設備的應用,實現大型設備實時監測、測量機具普及應用、監測數據自動上傳和實時報警違規操作。支持企業依托工程實踐加大研發投入力度,推動“產研”雙向融合。鼓勵新開工項目加大建筑機器人研發應用,在材料配送、噴涂、高空焊接等現場施工環節替代“危、繁、臟、重”作業,提高施工質量安全效益。
8.加強施工現場智能管控水平。鼓勵新開工項目全面推動智慧工地建設,推動5G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物聯網(IoT)、大數據、云計算、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地理信息系統(GIS)、無人機等技術在施工現場的綜合應用,倡導應用輕量化BIM搭建可視化智慧工地管理平臺,實現工程建設活動智能化、精細化管理。推動應用人臉識別、光熱傳感、RFID等技術,實現勞務信息動態采集、實時統計、智能管控。建立安全管理快速響應、多級協管機制,利用多路超高清視頻毫秒級回傳的特點部署作業面智能指揮系統,通過圖像識別危險要素,無延時自動發現煙火等安全隱患,協同無人機現場巡檢,實現多層級協同監管。
9.大力推行綠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鼓勵超高層、大跨度復雜項目優先采用鋼結構形式,倡導采用具備標準化特征的集成模塊化建筑、集裝箱建筑等新型、低碳、靈活、可循環的建筑產品。鼓勵集成廚衛、裝配式裝修,門窗、吊頂、墻面等內裝零部件選型在虛擬建造階段實行一體化設計。鼓勵施工單位積極應用虛擬建造技術提前識別并消除工程變更風險,實施精細化備料,降低建筑材料損耗率,實現建筑垃圾減量化。
(四)盤活數字資產助力智能運維
10.推動數字資產與實體建筑同步交付。引導建設單位注重以BIM為代表的數字資產挖掘,逐步推動建造階段BIM數據向運維階段延伸賦能,推動包含資產、設備設施等運營維護信息和數據集成的數字資產應用,為運維階段實現精細化、可視化管控奠定基礎,推動全部數字資產隨實體建筑同時交付。
11.探索數字資產深度開發利用。推動運維單位依托集成BIM、IoT和GIS技術的智能建造管理系統,與樓宇設備自動控制系統相結合,對建筑用能監控、能耗統計進行可視化管理,對設備運行實時監測、分析和控制,支持設備設施運行的動態信息查詢和異常情況快速定位,實現物業、設備、設施及其巡檢維修的精細化和可視化管理。
(五)推動智能建造產業高質量發展
12.支持智能建造產業園區建設。圍繞“創新設計+城市科技”功能定位,持續強化智能建造應用場景建設,推動副中心智能建造“一核兩翼”布局與城市空間格局相協同,高標準建設張家灣設計小鎮,打造智能建造服務業集群,加大北部中國建研院通州研發基地、南部新型建筑工業化產業園等重點片區建設力度。以重大項目為支點吸引產業要素和產業人才聚集,重點引導數字設計與信息技術服務業、裝配式部品部件智能生產線、新型建材研發、工程智能裝備制造等產業落地,逐步形成設計、生產、施工、技術服務協同發展的智能建造產業集群。
13.加大優質企業培育扶持力度。加快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供給能力建設,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扶持在智能建造領域具有發展潛力的專業型企業,推動其快速成長為獨角獸企業,逐步形成以工程總承包企業為核心、相關領先企業深度參與的開放型產業體系。
14.持續營造智能建造發展良好環境。圍繞智能建造關鍵領域和前沿方向,鼓勵本地企業、高校與科研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技術攻關,研究開發智能建造平臺及專業軟件。充分釋放副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智能建造需求,鼓勵建設單位積極應用數字設計、生產和運維產品,從建造源頭奠定智能生產的基礎條件。致力打通“產學研用”鏈條,著力探索數字化產品招采、數字資產交易等創新應用場景,不斷為智能建造產業發展注入活力。
三、工作保障
(一)強化組織協調。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負責總體統籌,副中心工程辦、通州區政府具體負責管轄范圍內落實,市區相關委辦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應工作。加強各部門間協同配合,建立聯合會商、信息共享、問題反饋等工作機制,針對重點、難點問題,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聯合調度工作會議。
(二)加大政策支持。強化標準引領,完善與智能建造發展相適應的技術、管理標準體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供應商優化融資渠道,減輕智能建造中小企業資金壓力。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業化技術體系的扶持力度。對于有條件的項目,推動建設單位與設計、施工總承包單位協商,統籌考慮智能建造相關費用,將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服務等工作納入服務范圍。
(三)加強宣傳推廣。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介,利用好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北京城市副中心綠色發展論壇、北京城市副中心產業高質量發展大會等對外平臺,持續開展副中心智能建造相關政策、創新舉措、實踐經驗及典型成果宣傳推廣,不斷擴大宣傳影響力,營造有利于智能建造發展的良好氛圍,推動在全國范圍內樹立智能建造產業高地形象。
(四)推進項目示范。充分發揮示范項目標桿引領作用,加快打造智能建造示范應用場景,在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及大型項目中持續開展全過程BIM一體化應用示范、5G智慧工地應用示范。發揮龍頭企業示范引領作用,鼓勵企業建立企業級智能建造管理系統,實現涵蓋設計、生產、施工以及運維環節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建造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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