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報考的同學經常問小編,我這次報考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換地區考試,以后也常會有變動,這可怎么辦呢?以前的成績還有效嘛?還需要重新再考嘛?
小編告訴大家:不會作廢!但是需要辦理轉考哦!來看看轉考條件和辦理程序吧!
1、省際轉考條件
一、由外省轉入我省時,須在我省取得1門以上理論課程合格成績。考生未取得我省自學考試理論課程合格成績的,不得申請辦理轉入手續;我省各專業中未開設的課程不予轉入。
二、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
三、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和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四、考生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五、已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六、轉入考生應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手續。
2、省際轉考辦理程序
省際轉考分別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由我省轉出考籍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轉出申請。考生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個人實名注冊;并在每年2月下旬或8月下旬系統開放期間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選擇“個人辦事”,在“按部門”中選擇“省教育廳”,再點擊“對自考合格課程跨省轉移的確認”按要求進行在線申請,或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點擊“最多跑一次”圖標,在公共服務事項內選擇“自考合格課程跨省轉移確認申請”欄目,按要求提出申請。
2、省教育考試院在3月1日、9月1日后提取、審核考生轉考登記申請信息數據,將符合轉考條件的考生轉考信息導入教育部考試中心轉考管理平臺,并及時在浙江教育考試網站上公布。
3.省外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登錄教育部考試中心轉考管理平臺,下載由我省轉入該省(市、區)的考生轉考信息。
4.視轉入省省級自考機構規定,考生自主確定是否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打印轉考介紹信(也可在當地自考機構直接開具轉考介紹信)。
二、由外省轉入考籍程序
1、考生在原報考省辦理省際轉考手續。
2、原考籍所在省審核考生轉考登記申請,將符合轉考條件的考生轉考信息導入教育部考試中心轉考管理平臺。
3、省教育考試院接收、審核外省轉入考生數據信息。
4、將符合轉考條件的考生課程合格成績并入浙江省教育考試網自考成績總庫,供考生查詢。
如果大家還對轉考抱有疑問,可以撥打當地自考辦電話進行詳細咨詢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