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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要求,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推進綠色建造工作,我部組織編制了《綠色建造技術導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3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綠色建造技術導則(試行)》在術語、基本規定、綠色籌劃、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等章節多處提及BIM。
《導則(試行)》對積極采用BIM整體提升建造手段信息化水平;實現數字化設計方式,優化設計流程;提高施工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細化水平;推進工廠生產全流程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實現深化設計和專業協調;統一數據及接口標準,支撐數據**、信息共享和數據安全等方面,進行了概況性、指導性描述,同時指明了“綠色建造”應用BIM的關鍵意義、重要作用和發展方向。
以下為《導則(試行)》中明確提及BIM的內容項:
2術語
2.0.8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在建筑工程及設施全壽命周期內,對其物理性和功能性進行數字化表達,并依此設計、施工、運營的過程和結果的總稱,簡稱模型或BIM。
3基本規定
3.0.4 綠色建造宜結合實際需求,有效采用BIM、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通信、區塊鏈、人工智能、機器人等相關技術,整體提升建造手段信息化水平。
4綠色籌劃
4.1 一般規定
4.1.7 綠色策劃推動全過程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應用,積極采用BIM技術,利用基于統一數據及接口標準的信息管理平臺,支撐各參與方、各階段的信息共享與傳遞。
5綠色設計
5.1 一般規定
5.1.2 宜應用BIM等數字化設計方式,實現設計協同、設計優化。
5.4 數字設計
5.4.1 宜采用BIM正向設計,優化設計流程,支撐不同專業間以及設計與生產、施工的數據**和信息共享。
5.4.2 宜集成應用BIM、地理信息系統(GIS)、三維測量等信息技術及模擬分析軟件,進行性能模擬分析、設計優化和階段成果交付。
5.4.3 應統一設計過程中BIM組織方式、工作界面、模型細度和樣板文件。
5.4.4 宜采用BIM信息平臺,支撐BIM模型存儲與集成、版本控制,保障數據安全。
5.4.5 應在設計過程中積累可重復利用及標準化部品構件,豐富和完善BIM構件庫資源。
5.4.6 宜推進BIM與項目、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集成應用,推動BIM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以及建筑產業工業互聯網的融通聯動。
6綠色施工
6.1 一般規定
6.1.5 宜積極運用BIM、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以及移動通訊等信息化技術組織綠色施工,提高施工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細化水平。
6.5 信息技術應用
6.5.2 宜基于BIM設計信息,推進工廠生產全流程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
6.5.3 宜采用BIM等信息技術進行深化設計和專業協調,避免“錯漏碰缺”等問題。對危險性較大和工序復雜的方案應進行三維模擬和可視化交底。
來源:住建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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