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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原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截至2025年3月17日全市已依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予以公示。
除已公示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外,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天然氣銷售、瓶裝液化氣銷售、汽車加氣站CNG或LNG銷售均屬于違法行為,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可以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示。
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3月17日
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呼吁廣大市民:
發現違法違規行為,
立即撥打舉報電話,
共同維護燃氣安全!
隱患舉報獎勵:宜昌市“燃氣安全保衛戰”將持續開展,如果您發現身邊有以下燃氣安全隱患,請及時與宜昌市城市節約用水和燃氣監督服務中心聯系。所反映線索經核實為重大安全隱患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受理范圍:
1.違章建筑占壓、圈占燃氣設施;
2.供氣企業多年未入戶進行安全檢查;
3.違規從事燃氣經營、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活動;
4.違規大量儲存、運輸瓶裝液化氣;
5.私自改造燃氣設施,在膠囊房、地下室、架空層等場所違規使用燃氣;
6.在餐飲、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液化天然氣(LNG),存在安全隱患的;
7.違法充裝螺絲瓶、報廢氣瓶,違規擅自撬換“二維碼”,倒灌燃氣;
8.銷售劣質燃氣燃燒器具;
9.在公共用餐區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內的廚房設置液化天然氣氣瓶、壓縮天然氣氣瓶及液化石油氣氣瓶;
10.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等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1.燃氣設施存在泄漏等緊急情況;
12.其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情況。
舉報電話:
6446336(工作日8:30—17:30)
6445920(工作日17:30—次日8:30及法定節假日24小時)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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