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app免費領取會員
4月9日上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我市出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進行政策解讀。副市長、奎文區委書記周俊出席并介紹相關情況。
據介紹,《措施》主要對企業拿地、土地供應、公共服務設施配建、企業融資、租賃市場、預售資金監管、保函置換監管資金、公積金政策、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非住宅銷售、“房票”安置、高品質住宅開發建設等12個方面優惠政策進行了明確。
其中,從供給端入手,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措施》提出,土地競買保證金由起始總價的30%調整至20%,剩余價款最長繳清期限由60日延長至1年。對符合條件的區域,不再執行住宅項目容積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標準要求。無償移交的公共服務設施以及為小區配套的變電站、換熱站、公廁、垃圾收集點、傳達室等不計入容積率,引導開發企業更加注重科學規劃布局。
為支持企業合理融資需求,《措施》提出,動態確定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推動項目加快建設交付。對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給予增值稅征收率減按1.5%執行,房產稅稅率減按4%執行,并且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動態調整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精準實施“全額度、全流程”監管。支持保函置換監管資金,最高可置換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額度的30%。
為滿足個人購房需求,《措施》提出,加大住房公積金對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80萬元;多孩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上限由120萬元提高到160萬元。購買高品質住宅的,在以上政策基礎上分別再提高10萬元。
此外,《措施》提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間,對在全市范圍內通過“賣舊后一年內買新”換購住房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退稅政策。對購買新建公寓用于居住的用戶,水電氣暖執行居民價格。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過程中,全面推廣“房票”安置,并推行全城通兌,更好改善群眾居住環境,同時提升安置速度。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上一篇:政策新聞 | 上海市開展2024年度建設工程用工專項檢查
下一篇:政策新聞 | 懷化市2023年度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公示
推薦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