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app免費領取會員
1.問: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答: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人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人的,應當參照國家或者自治區制定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包括物業基本情況、雙方的權利義務、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費用和違約責任等。
2.問: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否有期限?
答:有期限。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從物業項目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兩年。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期限已滿,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原簽約雙方有一方不愿續約,或者已入住業主百分之五十以上對原物業服務人的服務不滿意的,由物業項目所在地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組織全體業主決定選聘物業服務人。
本文版權歸腿腿教學網及原創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上一篇:政策新聞 | 廣州市城建事務中心召開廉政承諾系列工作部署會
下一篇:[db:標題]
推薦專題